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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二、三期)先行试点能源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招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二、三期)先行试点能源托管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YK.XXCG-2026-002号

二、招标项目: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二、三期)先行试点能源托管项目

三、资金来源: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二、三期)先行试点能源托管项目进行招标,有关具体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六、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6 01  17 日至2026 01   23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1栋3层21号)现场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若为联合参加投标的,须联合体各方共同出具介绍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若投标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若因投标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 02  06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1栋3层21号

十、本招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人: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招商有限责任公司 

   址: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3号楼B311室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90907931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火炬西街北段1栋3层21号 

   编:621000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16-21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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