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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新投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的公告(2025年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2025-08-28

为进一步深化新投集团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集团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内部公开招聘岗位5个,共计5人。其中,中层管理岗位3个,共3人;基础员工岗位2个,共2人。具体岗位名称及需求数量详见附件1《新投建开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内部公开招聘计划(2025年第二批次)》。

二、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4日17:00

三、招聘范围

新投集团及下属企业(含参、控股公司)全体在岗职工(不含外借、劳务派遣、项目聘用员工)。

四、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认同企业文化。

2.具有创新意识、敢作敢为、开拓进取、市场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能推进集团改革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

3.具有一定的治理能力、全局观念、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团队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公私分明,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二)资格要求

1.中层管理人员含正、副职

(1)一般女性距离55周岁、男性距离60周岁前应足够任职一届任期(3年),特殊高端人才可放宽要求。

(2)一般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担任财务、审计、法务、工程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职务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提任各级正职管理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提任三级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的,未满2年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提任各级副职管理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相关工作经历。

(4)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企业发展战略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5)担任党内职务的,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6)在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可以适当突破学历、任职年限破格使用,但应当经集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2.基础员工

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资格审查破格条件

具有应聘岗位同岗位工作年限较其任职资格要求超2年及以上的成熟人才,可不限所学专业。

岗位条件

各岗位详见《新投建开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内部公开招聘计划(2025年第二批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职工群众认可度不高的。

2.劳动合同试用期未满的。

3.任职试用期未满的(受上级研判可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的除外)。

4.近一年内未通过同层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任期(聘期)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或任期(聘期)内年度考核末位以及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5.基础员工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评定为待改进及以下等次的,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待改进及以下等次的,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7.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8.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选任的。

9.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廉洁自律情况没有作出结论性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未反馈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有不同意见的。

10.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11.曾被开除公职的。

12.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13.巡视巡察、审计、出资人监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1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5.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

1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国企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选拔任用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学历等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薪酬待遇

按照新投建开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薪酬标准详见《新投建开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内部公开招聘计划(2025年第二批次)》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中层管理人员)、结果公示和决定录用的程序进行。招聘程序进行中,如因应聘者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或3次电话联系不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主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报《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最多可参加两个岗位。

2.组织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在党组织进行推荐,下载填报《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组织推荐表》(附件2),征求所在党组织意见及纪委廉政意见。

3.民主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在部门或单位进行推荐,下载填报《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民主推荐表》(附件2),征求所在部门或单位意见及纪委廉政意见。

资格审查:新投建开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报名人员进行信息汇总、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征求其安全、环保、审计、信访、党风廉洁情况意见,核查“三龄两历”情况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录用后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招聘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资格审查结束后,新投建开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二)组织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环节。

以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预先设定好的面试题以问答方式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当面交谈,根据应试者的应答言语、行为表现等,面试官对其相关能力和个性特征作出相应评价。

测评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公司内外部监督。

(三)组织考察中层管理人员岗位

新投建开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中层管理人员岗位测评成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对象,报新投建开公司支委会研究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同步由新投建开公司党支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必要时查看审计、巡视巡察以及相关专项检查情况)、人事档案审核等。

(四)拟录用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结果,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研究,按照集团《管理人员选用制度(修订)》、授权放权清单及新投建开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完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基础员工岗位)-5个工作日(中层管理人员岗位),接受公司内外部监督。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其录用的,由新投建开公司综合管理部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通过公示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公示人员。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和劳动合同。

七、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管理

(一)聘期

聘期3年,任职试用期1年,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调整至其他岗位的则按新岗位重新计算相应任职试用期。

(二)考核

岗位聘任考核,参照公司具体规定执行。

八、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自行下载填报《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报名表》《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组织推荐表》《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民主推荐表》(附件2),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以及证明个人从业经历的资料,在报名时间内报至新投建开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816-6092996)。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应聘者本次最多可参加两个岗位招聘报名,多于2个岗位报名的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信息咨询:综合管理部  电话:0816-6092996

九、监督投诉渠道  

新投建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13881139555

监督邮箱:873810549@qq.com


附件:1.新投建开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内部公开招聘计划(2025年第二批次)

2.新投建开公司内部公开招聘报名表/组织推荐表/民主推荐表